服务热线: 028-66269776
当前位置: 首页 > 跨境资讯 > 政策解读

四川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

日期:2021-11-17

成都日报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官网获悉,为推动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创新提升发展,深化国际经贸合作,释放发展新动能,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四川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01 提升开放水平

对企业制定便利化通关政策

《意见》明确,鼓励经开区重点引进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价值链、构建产业生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可按规定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省市财政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经开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承接和优化投资环境等。

 

《意见》明确,支持经开区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各地各部门出台和细化配套吸引外资政策。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业务重组和境外融资等,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申请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和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合法拍买等方式成功实现并购重组(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的项目,省级财政按照并购重组总金额一定比例予以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支持。

 

《意见》还支持条件成熟的经开区优先申建综合保税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经开区探索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减免进口料件保证金,对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业务制定便利化通关政策。

02 /加大科技投入

外资研发机构最高奖补150万元

《意见》明确,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能源等领域国家重大项目在经开区优先布局。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经开区发展重大项目。支持创建“5+1”产业重点特色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试点示范区。依托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等产业基金作用;支持整合资金,引导其他资本参与。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支持主导龙头企业建设产业联盟。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意见》明确要围绕全省“4+6”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重点产业,推动省市县三级共同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融合转型、集聚发展。支持现代物流产业向现有物流园区集中。地方财政对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并在区内注册的企业可予以补贴。

 

《意见》还明确,要加大投入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特色“双创”载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示范,省直有关部门对“双创”载体及成果转化基地给予资金扶持。支持重大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落户经开区。对通过认定的外资研发机构,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一次性奖补,额度不超过机构年度核定研发投入5%,最高150万元。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意见》明确,要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支持在经开区内建立国际(地区)合作园区,鼓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为国际(地区)合作园区提供长周期低利率贷款。省市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园区项目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企业贷款支持,按现行规定实施新增客户首贷和小微企业贷款奖补政策。

 

同时提出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依托成都、德阳国际铁路港和成都公路口岸、内江国际物流港、宜宾港等,发挥各经开区所在市产业、政策和口岸优势,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等领域深化南向开放合作。探索共建东盟合作园,各市对经开区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交流等予以支持。

 

《意见》明确,促进产城融合新发展。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经开区与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人口、交通、空间地理等信息。可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园区空间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支持规划建设国际化社区,引进国际知名教育、医疗机构参与办学办医。

 

此外,《意见》就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五项举措,赋予了国家级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