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外贸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解读
日期:2018-06-2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外贸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为推动我省对外贸易持续向好,提升产业外向度,四川省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四川外贸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实施“外贸+”战略,力争到2020年,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额突破5500亿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保持在70%和60%左右;加工贸易进出口额2600亿元,年均增长约9%;进出口实绩企业突破5000家、进出口上5亿元的企业达到100家。
方案显示,实施“外贸+”战略,推动“外贸+大环境”“外贸+法制”“外贸+产业协同”“外贸+人才”“外贸+金融”建设,形成“外贸+”工作合力。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大通道合作,加强与重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大发展。
《方案》提出,加快构建境外营销体系。支持企业设立国(境)外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立“海外仓”,支持企业建立境外子公司、办事处、商务平台、专卖店、展示中心等。同时,开展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的四川品牌,提升“四川造”出口商品整体质量。
同时,方案还提出,要大力发展口岸经济。以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成都空港、青白江铁路港、泸州港、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为依托,大力发展临空、临江和铁路港经济园区,为全省外贸稳增长、促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此外,还要加强贸易通道和载体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宜宾-泸州临港开发区与蓉欧快铁联动联运。
文章来源:四川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