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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资讯 | 跨境电商进口宠物食品需符合哪些监管要求?

日期:2023-05-27

进境宠物食品,首先要确认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和具体产品是否在海关总署注册登记,如果已经在海关总署注册,非灌装宠物食品需要签订合同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然后按照正常进口流程进口办理申报接受海关检验检疫监管。
如果境外企业未在海关总署备案注册登记,须境外企业通过其官方主管部门向海关总署推荐,经海关总署考核予以注册登记之后,再办理相关进口手续。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可在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互联网+海关-行政审批-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中提交申请。
海关对跨境电商进口宠物食品实施入境检验检疫:
(1) 海关对进口宠物食品企业实施备案管理,拟从事宠物食品进口的企业应在首次报关前向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2) 申请检疫许可证。进口宠物食品前,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企业首次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前,须填写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登录海关总署网站,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提交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检疫许可证。
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上传随附单证,直属海关进行许可证初审,初审合格后,海关总署进行许可证终审,作出最终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取得证书后,方可与外方签订贸易合同。根据《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规定:商品编码2309101000(狗食或猫食罐头)在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中,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其他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需要办理检疫许可证。
(3) 进口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宠物食品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海关报关。
(4) 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口宠物食品实施检验检疫: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中列明的检验检疫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要求。
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查询:
登录海关总署网站--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动物产品类--动物源性饲料中查询《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网址:http://dzs.customs.gov.cn/)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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